0
  当前位置:首页校园动态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面试前置有关事宜公告
作者:   来源:青岛财经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2018-01-19   点击:7064  

2018年青岛财经职业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2018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应聘人员面试定于121日(星期日)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面试电子商务教师、计算机教师应聘人员121日上午7点报到,应聘人员在考点封闭面试。

    2.报到地点: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实验楼二楼207室(李沧区京口路78号)

二、面试安排

电子商务教师面试题目分为讲课、答辩、技能测试三部分;面试的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技能测试60分钟。

计算机教师面试题目分为讲课、答辩、技能测试三部分;面试的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技能测试90分钟。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qdcjxx.qdedu.net)公布。

  四、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自带备课用笔。

  附件: 1.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

      2.应聘人员守则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

                       2018119


附件1

 

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

 

 

 

面试组号

招聘岗位

面试时间

面试人数

备注

1

电子商务教师

121日上午讲课、答辩 、技能测试

5

 

    2

计算机教师

121日上午讲课、答辩、技能测试

 

4

 

 

 


附件2

应聘人员守则

1.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参加初试和面试须凭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报到地点,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初试或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手机和各种电子设备,并全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初)试结束后凭面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和备课室,每名应聘人员面(初)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

3.应聘人员分面(初)试组抽签确定面(初)试顺序。应聘人员按面(初)试序号进行面(初)试。

4.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备课,在备课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面(初)试纪律,不准携带各种资料、书籍、报刊等物品进入备课室和面(初)试考场,不得在备课室提供的课本上涂写或作记号。备课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说课,备课使用的教材不得带出备课室。

5.应聘人员面(初)试时应先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初)试序号和应聘岗位,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按照主考官的指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说课、答辩和技能测试。面(初)试到达规定时间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6.面(初)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带好自己的物品立即离开考点,离开时不得将面(初)试考场的教材、资料和物品带走。

7.进入考点后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监督,遵守面(初)试规则和考试纪律。凡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校园动态
校园动态
通知公告
学校介绍
工作职能
校务公开
应急管理
领导信息
联系方式
党团建设
党建动态
学习交流
支部建设
团委工作
教工之家
工会工作
妇委会工作
后勤服务
德育专栏
德育管理
德育风采
德育活动
交流合作
落实“十个一”
教学专栏
教学研究
教学管理
教学成果
教师成长
专业部风采
培养方案
招生实习
招生工作
实习工作
实习生风采
校企合作
优秀毕业生
实习加油站
版权所有©青岛财经职业学校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78号 联系电话:0532-87895174
备案序号:鲁ICP备12013511号 备案号:3702002011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