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当前位置:首页校园动态校务公开
校务公开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会计内部牵制制度
作者:   来源:青岛财经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1-06-22   点击:1698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会计内部牵制制度

 

为适应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人员遵照《会计法》的规定分工,确定约束牵制关系,贯彻“会计和出纳分设”、“印鉴和票据分管”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不得兼管现金。

二、会计主管必须定期与出纳员核对账目,并查对银行对账单,做到帐帐相符、账单相符。对未达账项要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负责审核记账员经手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三、出纳人员每日业务结束时,要核对帐款。会计主管要做到不定期检查,一周内最少一次,对库存的限额、长短款及时进行处理。

四、出纳人员负责各类票据的管理,尤其对购入的收据要妥善登记保管。有关部门领用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及时计算追缴,单位不得出借收据。

五、记账员负责核对原始凭证并制作记账凭单。出纳人员对会计主管核审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收付业务。

校园动态
校园动态
通知公告
学校介绍
工作职能
校务公开
应急管理
领导信息
联系方式
党团建设
党建动态
学习交流
支部建设
团委工作
教工之家
工会工作
妇委会工作
后勤服务
德育专栏
德育管理
德育风采
德育活动
交流合作
落实“十个一”
教学专栏
教学研究
教学管理
教学成果
教师成长
专业部风采
培养方案
招生实习
招生工作
实习工作
实习生风采
校企合作
优秀毕业生
实习加油站
版权所有©青岛财经职业学校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78号 联系电话:0532-87895174
备案序号:鲁ICP备12013511号 备案号:3702002011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