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山东省教育厅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宣传、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021年4月7日,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和学生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学习会议由孙丕珍副校长主持。

学校邀请山东泰成律师事务所的于丽律师为大家进行《规则》的宣讲。于律师从《规则》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制定的法律依据、教育惩戒的界定与实施原则三个方面为大家详细讲解相关要点和实施适用范围以及注意事项,并将20条教育惩戒规则逐条解析,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引领大家掌握惩戒权实施应遵循的准则和使用的艺术与智慧。也让学生明白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了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指出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随后,孙校长发表讲话。她指出,全体教师要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要做到惩戒有据、惩戒有方、惩戒有度、惩戒有效。手中有戒尺,心中有分寸,教育有温度,希望通过老师们的全员教育,让孩子们能够有所收获、健康成长、学有所成。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的开展,有利于老师们更新教育理念,改善教育方式方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提升自省能力,从而推动依法治校,营造文明、健康、温馨、幸福的校园氛围,构建文明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