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职业学校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办法
一、成立采购小组:
1. 教学设备采购小组
组长:兰明传
副组长:郭孝臣
组员:王海舰 姜晖 张春林 王正超
2. 后勤采购小组
组长:兰明传
副组长:郭孝臣
组员:王正超 贾洪志
二、采购制度
1.一次性采购200元以下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要求购买,一次性采购200元以上的,原则上由各采购小组统一组织采购。购回的物品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2.采购物品须有采购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采购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的签名。
4.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采购申请单相符。
5.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
6. 采购物品必须用公务卡或支票。
7. 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格按照市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
8.采购报销时,必须有填写完整的采购申请单和发票,发票由经办人、财产保管员、分管财物主任、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9. 采购申请单由后勤服务中心留存。
三、验收入库制度
1.采购人员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采购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执行情况。
5.总资产管理员、保管员和相关领导及相关组室必须每一年度对全校财产作一次盘点清查。
四、领用制度
1.物品入库存放,由保管员统一管理。
2.各处室领用物品时,处室负责人签发物品领用单,相关人员携物品领用单领取物品。
3.借用教学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