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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学生管理权限)
作者:   来源:青岛财经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0-09-01   点击:18379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序号: 1项,共9项

 

事项名称

学生招录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6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42号)

4.《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5.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6.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16年度青岛市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工作流程

1.成立招生工作机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学校专业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政策,全面指导招生工作。成立以党员干部、专业学科教师和班主任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招生工作。

2.制定招生实施方案: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青岛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试办公室下发的相关招生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制定《青岛财经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青岛财经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为方便考生明了报名、测试和录取的程序,制订了《青岛财经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及明白纸》,并在学校校园网进行了公布。

3.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招生可能出现的多种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并完善方案。

4.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提报校务委员会讨论,校务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5.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将方案提报校长办公会讨论、修改、通过。

6.报教育局审批,向社会公布方案:将办公会通过的方案报教育局审批,并将审批后的方案向社会公布。

7.实习与就业指导处组织报名和面试。

8.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

(1)网上信息审核: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对个人信息进行审核;

(2)网上填报志愿:按照规定时间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确认:携带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确认报考信息;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5)成绩查询:登陆市招考办网站查询中考成绩;

(6)网上远程录取:市招考办网上远程录取;

(7)组织报到;

(8)省招生考试院集中录取;

(9)存档备查。

承办机构

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处

电话:0532-87632836

监督投诉

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532-87626731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电话:0532-85786207

青岛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电话:0532-85912847

备注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序号:第2项,共9项

 

事项名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的通知职成[2014]14号

3.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

4.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

5.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2016) 

6.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7.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工作流程

1.制定评价方案:根据学生培养目标与发展实际,制定《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个人量化评价实施办法》(草案),分别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维度进行评价,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征求意见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量化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面向学生、家长征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   

3.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将《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量化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提交办公会研究决定。

4.组织实施:学生、教师及相关人员如实填报各项内容,并做好档案记录。

5.公示用于招生的评价依据材料:

6.学生班主任审核签字,确保材料真实性:

7.公示用于招生的评价结果:

8.建立档案:每学期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高三汇总每学期综合素质报告,生成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9.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处

电话:0532——8762255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办公室

电话:0532—87895174

青岛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电话:053285912847

备注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序号:第3项,共9项

 

事项名称

学生干部选拔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2.《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4.《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

5.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工作流程

1.制定选拔办法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干部选拔及管理办法(草案)

2.征求教师学生意见:通过公示、召开班主任会议、新闻广播平台及学生代表会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教师、学生意见。

3.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将征求意见后的《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干部选拔及管理办法(草案)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选拔标准、程序、方法和有关制度。

4.组织实施:

(1)方案公布:通过校园平台面向全校师生公布《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干部选拔及管理办法

(2)自主参与:根据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干部选拔及管理办法》,面向全体学生,自主参与、公开报名,全校师生共同监督。

(3)民主选举:所有学生干部产生,要经过民主选举程序。班级干部选拔,由班委会负责组织民主选举;校内学生组织干部选拔,由公开报名、演讲选举、答辩等程序,民主选举

(4)公示确认:班级学生干部的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确认;学校学生组织干部选举结果在学校公示,并通过校内网等渠道公布

(5)形成档案: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对每次学生干部选拔程序建立记录档案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处  

电话:0532-87632836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办公室

电话:0532—87895174

青岛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电话:0532-85912847

青岛市教育局团委

电话:0532-85912178

备注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序号:第4项,共9项

 

事项名称

学生评先评优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

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5.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度有关学生评先评优文件

工作流程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成立校长、书记、分管校长、学生处组成的评选推荐委员会。省级评优需学生、家长代表参与,不少于总人数的20%的比例。

2.班级初评:

(1)成立班级推选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

(2)校级荣誉须经班级民主测评和班主任推荐,班级推选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生处审核。

3.市级以上评优经评审推荐委员会讨投票确定:

(1)市级及市级以上荣誉须经班级民主测评、班主任推荐、成立班级推选小组审议、学生处民主测评、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 涉及到招生推荐的评先评优须经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4.校内公示:民主评选结束后,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结果,公示期为3天或根据上级评优文件要求进行公示。

5.汇总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结果,汇总上报市教育局。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处

电话:0532——8762255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办公室

电话:0532—87895174

青岛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电话:0532-85912847

备注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序号:第5项,共9项

 

事项名称

学生处分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4.《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

5.《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4年修订)

6.《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青教字[2018]1号)

工作流程

1.启动处分程序,进行事实调查:学生处对违纪事件展开调查,汇总调查结果,并形成文字材料,提出处理建议。

2.作出处分决定前告知当事学生,听取学生陈辩:学生处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召集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事情起因及经过,听取学生陈辩,让当事人提供书面报告并签字确认。

3.应学生要求,组织处分听证:视学生违纪情况和要求,组织班主任、学生家长、学生本人参加的处分听证会,听取年级管理干部、班主任、家长和学生的意见。

4.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处分:将调查材料、学生本人报告、听证会记录提交办公会,进行研究,形成决议。

5.作出处分决定(开除学籍处分报教育局核准备案)。

6.通知被处分学生及相关人员:学生处约谈学生本人及监护人,3日内书面告知处分意见、后期工作及撤消处分流程。

7.建立处分申诉制度:

(1)若当事人对处分结果有异议,若当事人对处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复核(由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认定违纪事实,提出处理决定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或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诉。

(2)为教育本人和警示他人,学校视学生违纪情节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做好档案留存工作。

(3)根据处分类别不同,在处分期满后,当事人以书面的方式提出撤消处分申请,经学校了解当事人表现后,给予撤消处分决定。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处   

电话:0532—8762255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办公室

电话:0532—87895174

青岛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电话:0532—85912847

备注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序号:第6项,共9项

 

事项名称

学生资助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
3.《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9号)
4.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08]46号)
5.《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细则》(青教通字[2008]63号)
6.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青财教[2012]43号)
7.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青财教[2015]29号)

 

工作流程

1.成立评审小组:成立由校领导、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2.公示上级资助文件政策:将相关文件政策精神通过信件、校园信息平台等方式传达给家长、学生。

3.学生提报材料:根据政策及通知精神,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材料。

4.小组审核确定。

5.适当方式公示:在宣传栏公示结果,为保护学生隐私,匿名公布该生具备的条件,接受监督,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6.报市教育局备案:经公示无疑义,确定结果,经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处   

电话:0532——8762255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工会、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532—87629503 、0532—87626731

青岛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电话:0532—85912178

备注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序号:第7项,共9项

 

事项名称

学生代表大会产生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青岛市政府令第252号)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3.《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4.《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鲁教基字[2007]20号)

5.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工作流程

1.制定大会产生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起草《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章程(草案)》。

2.征求学生意见:通过公示、召开学生民主议事主题会议,针对《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章程(草案)》,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3.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将《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章程(草案)》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经研究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4.组织实施:

(1)公布办法。公布、宣传《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章程》,保证全体学生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

(2)代表产生。根据《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章程》,以班级为单位,投票选举学生代表,并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处

电话:0532-8762255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办公室

电话:0532—87895174

青岛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电话:0532-85912847

备注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序号:第8项,共9项

 

事项名称

学生社团产生

类别

学生管理

实施依据

1.《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2.《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工作流程

1.制定管理办法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社团管理制度(草案)》。

2.征求师生意见:通过公示、召开班级学生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征求教师学生意见建议。

3.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社团管理制度(草案)

4.组织实施

(1)发布办法。公布办法与章程,鼓励学生根据章程建立和参与社团活动

(2)社团申请注册。根据《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社团管理制度》,学生可自主建立或申请加入社团,社团的申请注册于每学年第一个月与新学年社团登记一同办理。

(3)社团审批。校社团联合会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初审决定,通过审核的,报社团联合会批准;未通过初审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4)结果反馈。社团联合会根据审议结果,及时公布通过审批的社团名单,名单在校内平台、校园网进行公示,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过程跟踪。根据《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社团管理制度》,校社团联合会定期组织对校内各社团进行合规考核;校内各社团定期组织对社团内部成员进行考核。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处

电话:0532—87632836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办公室

电话:0532—87895174

青岛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电话:0532-85912847

备注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序号:第 9项,共9 项

 

事项名称

学生实习管理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青岛市政府令第252号)

2.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

4.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号)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厅〔2010〕10号)

6.《青岛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工作流程

1.制定管理规定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草案)

2.征求教师、学生、家长、企业意见:通过公示、召开相应类别人员会议、新媒体播报等方式,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企业意见。

3.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将征求意见后的《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草案)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实习管理的相关内容规定,明确各方责任。

4.组织实施:

(1)制度公布:通过校园平台及相关会议,面向全校师生及合作企业公布《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2)组织准备:根据《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组织应实习学生学习本规定并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岗前教育培训。组织合作企业提报接受实习计划,并通过各类渠道发布该计划,让学生充分了解拟实习企业,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3)召开双选会:按规定在新学期开学前后组织实习双选会,让学生、家长与企业根据意愿自主选择。

(4)过程管理:学校实习管理员按规定对所有实习学生进行全程实地指导与网络管理,密切关注实习学生的安全与职业技能素养提升。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及时与家长做好实习生情况的反馈交流工作。定期与企业实习负责人进行双向反馈交流,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实习工作顺利。

(5)完善档案:对每一名实习生均建立个人档案,做好学生实习过程记录,为学生毕业档案做好准备。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招生实习处

电话:0532-87626732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办公室

电话:0532—87895174

青岛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电话:0532-85912847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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