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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财经职业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青岛财经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1-06-22   点击:2032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现金库存余额严格按照银行核定的限额,超余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保险柜的钥匙出纳员应随身携带,离开时密码应及时拨乱。

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固定资产购入时,必须由财产管理员逐项验收签字后及时登记入账,并将发票经有关领导签字后交会计入账。

各项固定资产分类保管,定期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为防止各项财产物资流失,防微杜渐,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一样重要,要等同管理。

领用库存材料、超低易耗品时,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经财产管理员与学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事后,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及时入账,全面反映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化情况。

办公用品定额发放,严格控制,努力节约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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