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实习管理员安全工作意识,明确责任,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根据《青岛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和有关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生实习是学校实施专业教学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形式,是将课堂教学到社会企业的延伸。实习管理员应通过各种渠道、途径教育、指导和监督实习学生安全、高效的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二、配合学校对学生实习单位和岗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实习单位情况、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实习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安全防护等方面。
三、学生实习前,要做好对学生进行职业(创业)指导、岗前工作培训、安全和岗位廉洁自律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保证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实习学生联系网。通过QQ、微信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与实习学生和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告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及时提醒、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五、帮助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敦促实习单位为学生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要求实习单位建立学生实习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
六、坚持每周到实习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保证每月巡查全部实习学生和走访实习单位至少4次。协助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法制、行为规范、安全知识、岗位纪律、生产操作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做好实习学生的信息反馈、实习考核和档案管理,实现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学生处负责检查、督促、执行。
本责任书有效执行期限自2017年2月 日—2017年7月 日
分管校长: 学生处主任: 实习班主任: